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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度张家港市领军人才计划(海外人才专场)申报

各位海外优秀人才:
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进一步加大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,根据《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张委发〔2009〕34号)文件精神, 现决定于2013年3月 举行张家港市领军人才项目评审会(海外人才专场)。本次评审将针对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实际情况,采取先申报后落户的工作流程。具体申 报事项如下:

 

一、申报相关条件

  1. 申报人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;

  2. 申报人目前在海外工作或学习,尚未在 国内从事全职或兼职工作;

  3. 申报人掌握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,拥有 项目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。

 

二、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

  1. 材料申报,2月4日截止
    申报人填写《2013年度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计划书(海外人才版)》(见附件),于截止日期 前发送至zjg330_lch@163.com ,
    请同时发送给国际华人科技企业协会联系人洪爱群, EMAIL: usita_h@yahoo.com。(如超过这个日期,也可以请在2月10日前发给洪爱群,由洪爱群转)。
    同时希望大家去:http://www.330.gov.cn/zjgcyw/InfoDetail/?InfoID=95fd0490-dd3a-4ee9-89e5-1b1b2a066706&CategoryNum=012 看看,这是张家港项目的主要需求。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录取率。

  2. 项目网评,2月7日-2月20日
    申报材料完整,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 进入网评程序。

  3. 发放面试评审会通知,2月23日之前
    向通过首轮项目网评的申报人发出参加 面试评审会的邀请通知。

  4. 面试评审会,3月9日
    受邀参加面试评审会的申报人凭机票等 证明可获定额差旅费补助,具体标准为:欧美地区11000元;亚洲、澳洲地区4000元;国内江浙沪地区500元, 国内其他地区1500元,按照人民币结算。

  5. 结果公布,3月20日之前
    结果公布以后,获得张家港市领军人才 资格的申报人选择张家港市创业载体,注册落户后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。

 

三、主要扶持政策

  1. 项目资助
    (1)重点推荐项目:给予200万 元(特别优秀的300万元)创业启动资金;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 方米左右的住房,三年内免收租金;根据项目投资需求,政府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创业企业注册资本30%的 创业(风险)投资。
    (2)优先推荐项目:给予100万 元创业启动资金;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,三年内免收租金;根据项目投资需求,政府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 创业企业注册资本20%的创业(风险)投资。
    (3)一般推荐项目:给予60万 元创业启动资金。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,三年内免收租金;根据项目投资需求,政府投资公司给予不少于 创业企业注册资本15%的创业(风险)投资。

  2. 投融资扶持
    政府设立5000万元的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贷款专项担保基金,贷款担保额度按8倍比例放大。

  3. 贴息贷款
    政府财政对领军型创业人才企业的项目 贷款给予50%的贷款贴息。

 

申报咨询联系:刘先生,+86-512-58679075; 陶先生,+86-512-58173521;

 

附件:2013年度张家港市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计划书(海外人才版)

 

张 家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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